2023全国新能源相关政策梳理

   日期:2023-11-07     浏览:164     评论:0    
核心提示:◉DHE大合通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
 

 

◉DHE大合通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推动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对于我国应对国际国内风险挑战和建设现代化强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能源供需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各国能源结构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型,迫切需要我们做大做强现代能源工业,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加快建设能源强国,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能源需要。

2023年,我国新能源发展势强劲足,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绩:新能源汽车行业产销量持续增长,2023年1-9月,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29.8%,9月达31.6%,已经连续5个月超过30%,截至9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5亿千瓦,达到5.05亿千瓦,同比增长44.4%;1-9月充电基础设施增加243.2万台,公共充电桩增量为66.4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176.8万台,同比上升27.9%……


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政策的大力支持,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

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挑战和机遇,企业需要不断创新,以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参考相关政府网站、研究报告、新闻等内容,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储能、氢能、光伏发电政策等方面分类、系统梳理2023年1-9月新发布的部分新能源相关政策要点,以供各位同仁参考。

 

中央层面✪ 文件名称:《武汉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1月1日✪ 发布主体:商务部✪ 政策要点:
1、以“光谷”为依托,打造全国光电产业服务中心。完善武汉集成电路技术及产业服务中心功能,提供光电子芯片设计、快速封装、集成电路IP交易等特色服务。支持创建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光电产业技术创新。2、以“车谷”为承载,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区。建设新能源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加快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以及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打造全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创新中心。
✪ 文件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月3日✪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 相关政策要点:1、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2、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3、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4、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5、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6、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

✪ 文件名称:《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 发布时间:3月6日
✪ 发布主体:自然资源部
✪ 相关政策要点: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制定20项以上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涵盖数据生产、应用服务、质量检测和地图审查等技术要求和规范,引导和推动我国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安全合规应用,为我国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安全出行及新型智慧城市等智能汽车基础地图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发展及产业落地提供标准支撑。

✪ 文件名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3月16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电附件、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机电耦合系统及能量回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装备制造。
2、充换电方面,列入绿色交通产业类别有1项,具体是:充电、换电和加气设施建设和运营包括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非车载充电机、换电设施、汽车和船舶天然气加注站、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城际快速充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 文件名称:《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3月28日
✪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 相关政策要点:
1、到2025年,制定30项以上汽车芯片重点标准,涵盖环境及可靠性、电磁兼容、功能安全及信息安全等通用要求,控制芯片、计算芯片、存储芯片、功率芯片及通信芯片等重点产品与应用技术要求,以及整车及关键系统匹配试验方法,以引导和规范汽车芯片产品实现安全、可靠和高效应用。
2、到2030年,制定70项以上汽车芯片相关标准,实现基础、通用要求、产品与技术应用以及匹配试验等重点领域均有标准支撑,加快推动汽车芯片技术和产品健康发展。

✪ 文件名称:《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4月10日
✪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聚焦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电动自行车定位追踪、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低空智取网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网联化协同化发展和空天地一体化建设的应用案例。

✪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6月19日
✪ 发布主体:国务院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加快推进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技术研究。结合电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求,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强建设运维、产品性能、互联互通等标准迭代更新,加快先进充换电技术标准制修订。

2、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积极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 文件名称:《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 发布时间:6月20日
✪ 发布主体: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 相关政策要点:
1、对购置日期在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应当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 文件名称:《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
✪ 发布时间:7月26日
✪ 发布主体:财政部
✪ 相关政策要点:
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现状、产业需要及未来发展老势,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第一阶段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涵盖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关键系统、网联基础功能及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芯片及数拒应用等标准,并贯穿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标准,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发展和政府管理对标准化的需求。
第二阶段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4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满足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和网联功能全场景应用需求,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及软硬件、数据资源支撑体系,自动驾驶等关键领域国际标准法规协调达到先进水平,以智能网联汽车为核心载体和应用载体,牵引“车-路-云”协同发展,实现创新融合驱动、跨领域协同及国内国际协调。

✪ 文件名称:《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 年)》
✪ 发布时间:9月1日
✪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2023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地方层面
✪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3月28日
✪ 发布主体: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紧跟行业技术代际创新,加快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构建车路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汽车开放场景,鼓励开展环卫清扫、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应用,按单个示范项目实际投资额(企业自筹资金)的3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 文件名称:《北京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6月2日
✪ 发布主体: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1、总体目标:利用两年时间,打造一批"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三个 5"找桩距离不大于500米、服务费不高于0.5元、排队时间不长于5分钟)的用户体验,形成四个创新"(智慧选址、价格优惠、预约即得、安全提示)的服务模式。

2、分阶段目标:
探索阶段(2023年5月-2023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15个"统建统服"充电服务试点。
推广阶段(2023年9月-2024年5月): 根据试点经验,在全市居住区推广“统建统服”充电服务模式。

✪ 文件名称:《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28日
✪ 发布主体: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持续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推广,到 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的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2035年,小客车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40%。

✪ 文件名称:《上海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月6日
✪ 发布主体: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坚持车辆拥有和使用双控管理,加强新能源车与燃油小客车管理政策统筹,加强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研究储备。
2、加速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加速推进公交、出租、网约、城市物流、环卫、邮政、公务车辆的电动化发展。公交、巡游出租车2025年基本实现电动化,网约出租车电动化占比超过50%。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公共领域用车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
3、加大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更新替代。推进新能源车与燃油车管理联动,加大新能源车投放占比,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 50%。提高车辆能效标准,到2030年,乘用车和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20年下降25%和20%以上。鼓励存量燃油车更新替换为新能源车辆,社会燃油小客车保有量力争2030年进入峰值平台期,电式化率力争 2035年达到40%。

✪ 文件名称:《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 发布时间:6月15日
✪ 发布主体: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巩固提升重点优势产业:打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4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2个五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爆款产品,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2、布局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布局碳捕集利用、“氨-氢”、高效储能等绿色低碳领域,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虚拟显示等终端品牌。

3、强化要素综合保障: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大数据平台,发挥高质量工业数据集赋能效用。

✪ 文件名称:上海交通领域氢能推广应用方案(2023-2025年)》
✪ 发布时间:7月20日
✪ 发布主体: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围绕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目标,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的商业化示范应用,重点发展重卡、公交、冷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实现示范应用燃料电池汽车总量超过1万辆。加快氢站布局。
2、构建多渠道氢源供应保障体系,制定全市加氧站建设规划,按照“站车协同”原则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在2025年前完成不少于70座加氢站建设,形成便捷、安全的加氢网络。
3、拓展交通应用领域:一是重型商用领域,推进氢能重卡、氢能物流车、氢能客车、氨能城建环卫车、氢能非道机械发展。二是小型汽车领域,鼓励开展燃料电池网约车、租赁车、机场场内用车、产业从业人员用车、公务用车试点应用。三是综合交通领域,支持氢能在船舶、飞机、火车机车等领域的应用探索。
4、打造示范应用场景:一是打造国际氢能示范港口;二是打造国际氢能示范机场,推动机场行李车、引导车、清扫车等特定场是特种车辆的氢能应用。三是打浩铁路氢能示范场景,探索氢能机车在本市特定的铁路场景下的应用,鼓励铁路站点推进装卸作业车辆、设备的氢能应用试点。

✪ 文件名称:《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 发布时间:8月7日
✪ 发布主体: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2025年1月1日起,实现机场新增或更新的机械和车辆原则上全面采用新能源,具备接电条件的机场泊位地面辅助电源设施全覆盖,使用率达到100%。
2、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鼓励私有乘用车电动化,持续推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
3、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50%。

✪ 文件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9日
✪ 发布主体: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加快运输服务领域新能源的推广应用,鼓励公交、出租、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接入城配平台)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和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打造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
2、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卫物流、公交等专用充电桩建设,鼓励居民、企业自建充电桩。
3、到2025年,全市公共充电桩总量达到40000台。探索在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新能源货车配套其础设施。

✪ 文件名称:《天津市“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9日
✪ 发布主体:天津市发改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释放出行消费潜力: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持续实施鼓励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等政策。建立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利用体系,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密度,做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充电服务保障。在居民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交通枢纽等车辆密集区域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滨海新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

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应用,推进清洁能源重型货运车辆使用。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水平运输等设备推广应用。
3、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内需新增长极:推动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理顺优势产业链条,以新进产业集群。

✪ 文件名称:《天津市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9月19日
✪ 发布主体:天津市发改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到 2030 年,力争全市新增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0万台,车桩比处于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实现京津冀主要城市交通圈充电网络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柱全覆盖,城市各类停车场充电桩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桩镇镇全覆盖、4A 级以上景区充电桩全覆盖,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

2、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开放,充电设备快慢结合,充电服务安全便捷,充电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破转型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 文件名称:《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29日
✪ 发布主体: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子产品、先进材料、专业软件开发、节能环保装备、清洁能源及储能等绿色新兴产业不断引优培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绿色低碳企业。
2、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推广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川渝“氢走廊”等示范项目,加快新一代混合动力、LNG 动力、电池动力等低碳清洁能源智能船舶应用。
3、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强电池洲源管理、合作共建共享回收利用网点、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 文件名称:《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 发布时间:2月19日
✪ 发布主体: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扩大消费需求:适时推出消费促进政策,鼓励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消费。
2、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提速建设整车及配套项目,一体规划建设运营“充储泊”设施。
3、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提速建设重庆卫星互联网产业园,共建成渝国家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4、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扩大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出口,提升先进技术、重要设备等进口规模。

✪ 文件名称:《关于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时间:6月1日
✪ 发布主体: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1、公共快充桩建设补贴。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 150元/千瓦、2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 30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 350 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 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公共慢充桩建设补贴。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商圈、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3、居住社区“统建统营”补贴。支持利用居民小区、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专用车位,统建统营充电基础设施,开展分时智能有序充电,给予50 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4、公共快充桩升级改造奖励。支持对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站点上一年年均容量利用率低于2%的直流充电桩进行功率“小改大”升级改造。对功率提升部分,给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更新升级奖励。

5、“充储泊”体验中心示范运营奖励。鼓励打造集充(换》电、储能、智慧停车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共生,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的体验中心。对体验中心内建成的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120千瓦的公共快充桩给予200元/千瓦、对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对换电站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贴。
6、换电站建设补贴。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
7、换电站运营补贴。对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换电电量10万度以上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目平均每月换电电量5万度以上的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给予30万元/站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8、支持市级监测平台持续提升车桩站一体化监测水平,不断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互联互通、信息公开等功能。对平台运维主体,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最高不超过年度运维支出的30%给予运维补贴,年度补贴资金不超过 500万元。

9、为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支持在市内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活动举办方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

✪ 文件名称:《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渝西跨越计划”(2023-2027 年)》
✪ 发布时间:7月21日
✪ 发布主体:重庆市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打造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需求为牵引,市外新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原则上在渝西地区布局,加快做强做大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转向、电制动、电空调智能座舱、线控底盘、感知部件、车载信息娱乐、汽车软件、高精地图等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系统及零部件。推动渝西也区现有燃油汽车配套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开发适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车型的覆盖件、结构件、模具、轻量化材料等配套产品。大力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业态。到2027年,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4000亿元。
2、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细分产品。加快渝西地区现有整车产能优化重整和产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商用车,积极发展旅居车、冷链物流车等改装车,错位发展下沉市场的新能源乘用车,延伸发展汽车后市场,抢占细分领域先发优势,构建与中心城区差异化发展格局。推进全车无人化示范项目、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基地等重大示充应用项目建设,丰富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促进产业迭代升级。到2027年,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细分产品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

✪ 文件名称:《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 发布时间:2月6日
✪ 发布主体: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加大对重点领域消费的支持引导。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带动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
2、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
3、省级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促消费活动,由省级层面统筹安排资金按市州实际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4、对于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10%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8月11日
✪ 发布主体: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到 2025 年,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十个全覆盖”基本建成责任明确、布局合理、实用管用、方便快捷、服务群众的充电网络,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累计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5万个。
2、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域覆盖、功能完善、通用开放、智能高效、业态丰富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运营服务、行业监管、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 文件名称:《陕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月8日
✪ 发布主体:陕西省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充电设施覆盖率,有序推进加注(气)站、加氧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6左右。
2、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减少化石能源使用。率先淘汰老旧车,带头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 文件名称:《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2月7日
✪ 发布主体:山东省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到2023 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 25 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 35 座。
2、开展充电服务创新提升年活动,完善充电服务评价体系,打造全省统一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读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练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

✪ 文件名称:《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年重点工作任务》
✪ 发布时间:3月7日
✪ 发布主体:山东省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原则,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分类推动充电某础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高速公路沿线等领域加快公共充电桩建设,在居民区探索充电桩“统建统营”模式,在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探索车电分离运行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流、信息流和业务流双向联通。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围绕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着力推动油气电氨综合能源站建设。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保有量8000座、各类充电桩保有量 40万台、加氢站40座以上。

✪ 文件名称:《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月7日
✪ 发布主体:广东省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补贴政策,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促进私家车电动化。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稳步推动电力、氢燃料车辆对燃油商用、专用等车辆的替代。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 30%以。
2、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3、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政策。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财税支持政策。

✪ 文件名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
✪ 发布时间:1月3日
✪ 发布主体:河南省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 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

2、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干线公路服务区和县域延伸,到2023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

✪ 文件名称:《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3月22日
✪ 发布主体: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 相关政策要点: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集中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开展电动重卡、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加快充电桩建设及换电模式创新,开展多能一体综合充(换)电示范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对标国际领先标准,制修订汽车节能减排标准。

✪ 文件名称:《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时间:8月4日
✪ 发布主体: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建设用地成本。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对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补贴。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鼓励免收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文件名称:《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发布时间:1月29日
✪ 发布主体: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到2005年,产业集群化发展布局更加优化。产业规道和竞争力位居国内前列,新能源车年产量超120万辆,占全省汽车生产总量比重超过60%,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左右,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显著提升,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比例国内领先,率先开展自动驾驶汽车规模化商业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大脑,累计建设“未来工厂”20家,培育形成“十百千”创新型骨干企业梯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2、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互联网企业加快布局车载操作系统、感知与决策系统、线控护行系统、车联网云控平台等关键核心领域。提高整车智能化水平,率先推动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 级)在新车型中全面普及,加快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智能汽车技术研发和落地量产,打造移动智慧“第三空间”。
3、大力支持智能汽车和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合作,探索实现自动驾驶规模化商业应用,引进全球领先的智能汽车领域龙头企业到浙江建立研发和生产基地。

✪ 文件名称:《2023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3月15日
✪ 发布主体: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相关政策要点: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全省汽车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78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5万辆。

✪ 文件名称:《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5日
✪ 发布主体:四川省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不含摩托车)达到40%左右。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积极建设城际充(换)电网络,鼓励企业投资相关设施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实现快充站(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民用运输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

✪ 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宜宾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的意见》
✪ 发布时间:1月5日
✪ 发布主体: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 相关政策要点:
1、实施“电动宜宾”行动,支持建设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重卡特色类)应用试点,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市场渗透率达50%。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打造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有序拓展新能源产业新领域新赛道。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培育发展储能、数字能源、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新材料等产业。

✪ 文件名称:《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3日
✪ 发布主体: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1、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大力发展家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岸、空港陆电覆盖率和使用率。
2、加强新能源与智能电网、储能、充电桩信息交互,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大数据中心负荷、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新模式,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先储存和高效消纳。发挥资源聚合管理效能,开展综合能源管理,探索建设虚拟电厂。

✪ 文件名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有序充电和V2G双向能量互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1月9日
✪ 发布主体:深圳市发改委
✪ 相关政策要点:标准用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有序充电和V2G 双向能量互动的接入方式、业务交互流程、数据传输类型网络安全、终端设备、验收测试等技术要求,指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

✪ 文件名称:《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
✪ 发布时间:3月9日
✪ 发布主体: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
1、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工业与物流园区、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加水区)、商业地段等公共区域建设“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区,探索开展“光储充检”体化试点应用,结合黑求、适度超前布局“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 年,力争全省建成“光储充检”充申基础设200 个
2、“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充电枪数量达到 24个及以上的应配套休息室、公共卫生间及便利店。休息室、公共卫生间,便利店的占地面积之和不应超过“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的 15%。
3、“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的储能电池系统应具备自动断电保护功能,且符合防火间距、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电气安全距离等各类安全要求,确保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下不对周边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 文件名称:《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 发布时间:6月8日
✪ 发布主体: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
1、促进整车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规模,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60%及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或产能利用率20%以上且产量同比增长50%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汽车产能利用率比例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加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2、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招商,鼓励上下游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对与三年内新引进单家企业年配套规模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单家年度奖励资金最高1000万元;对三年内新引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配套企业,年配套规模达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全省年度奖励资金最高5000万元。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领域“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成果,持续提升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引导带动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4、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支持有条件地市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其中,试点城市在完成公务车及其他公共领域用车任务基础上,重点推动驶入城区的物流车等采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相关地市申报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对获批的给予专项奖励1000 万元。

✪ 文件名称:《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发布时间:4月10日
✪ 发布主体: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保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关键材料、零部件配套、整车制造等汽车全产业链,建成智能化、新能源汽车时代的“保定·中国汽车城”。2023年,加快推进21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71亿元,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1800亿元;到2025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超2100亿元,到 2027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预计突破2500亿元,跻身全球汽车产业集群第一方阵。
2、邢台新能源产业集群。,聚焦光伏装备、风电装备、光热利用、新能源整车及部件等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级单晶硅、高性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及相关配套、热利用等产品,推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扩张和相关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新能源产业集群。


✪ 文件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8月2日
✪ 发布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2、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提高自治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以及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比例。加快充电桩建设,创新应用换电模式,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鼓励企业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推进货运、城市公共服务、工矿企业内部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企业使用电动运输车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

 



中央层面

✪ 文件名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1月6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政策要点:
1、在向新型电力系统转变的过程中,储能系统将成核心增量。
2、加强储能规模化布局应用体系建设。重点开展长寿命、低成本及高安全的电化学储能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优化研究,提升锂电池安全性、降低成本,发展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多元化技术路线。
3、大力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技术向大规模、高效率、灵活运行方向发展。

✪ 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1月17日
✪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面向新型电力系统和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电动机械工具、电动交通工具及充换电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终端应用,开展能源电子多元化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提供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的标杆企业。
2、支持特色光储融合项目和平台建设,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模式先行先试,提升太阳能光伏发电效率和消纳利用水平。
3、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

✪ 文件名称:《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1月18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建立健全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推动调频、备用等品种市场化,不断引导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在稳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探索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共治。

✪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 发布时间:3月31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加快新能源微网和高可靠性数字配电系统发展,提升用户侧分布式电源与新型储能资源智能高效配置与运行优化控制水平。

✪ 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4月24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发展27条,要点主要有: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按需建设储能,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多元化储能科学配置,充分发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冷)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的优势,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

✪ 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5月12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综合司
✪ 相关政策要点:应根据新能源发展和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抽水蓄能。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国家能源局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对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保持适度超前,支撑发展。

✪ 文件名称:《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8月22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重点方向一一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


地方层面
✪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9月6日✪ 发布主体: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相关政策要点: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
✪ 文件名称:《天津市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8月1日
✪ 发布主体: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1、灵活发展用户侧储能:支持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2、提升储能系统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入户式储能、不间断电源等多种储能资源的组合应用新模式提高储能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率。

✪ 文件名称:《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牛产基地建设规划 (2022-2030 年)
✪ 发布时间:4月12日
✪ 发布主体: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相关政策要点:
1、到2025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条日趋完善,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值力争达到 3500 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力争突破 5000 亿元,成为贵州省经济又一重要增长极。
2、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到2025年,形成年生产能力动力电池110GWh,正极材料及其上游原材料300万吨,负极材料及其上游原材料40万吨,隔膜 10 亿平方米,电解液及其上游原材料35万吨,电池回收规模40万吨。
3、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形成集键原料-基础锤盐-电池四大材料及辅材-电池结构件/设备-电芯-电池模组-电池回收及电池检测平台为一体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全产业链产品种类比重达到 50%,新型先进技术及高端产品比重达到20%。
4、到2030年,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取得进一步发展,全产业链产值规模力争达到万亿级,成为全省支柱性产业之一;全产业链高度协同发展,先进技术及高端产品比重达到40%以上;全省范围内企业数字化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国际化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 文件名称:《贵州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牛产基地建设规划 (2022-2030 年)
✪ 发布时间:6月5日
✪ 发布主体: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相关政策要点: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 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

✪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6月12日
✪ 发布主体: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相关政策要点:2021年及以后风光开发方案中的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投运时间应不晚于新能源项目投运时间;如未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和收购其电力电量。

✪ 文件名称:《关于发布2023年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6月21日
✪ 发布主体:湖北省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共21个项目纳入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项目,总规模为1GW。并提出按照储能电站调节容量的5倍配置新能源项目,相当于新能源项目配储比例为20%。

✪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6月29日
✪ 发布主体:河北省发改委
✪ 相关政策要点:各市申报的保障性项目中,经审核具备电网和用地条件的项目纳入保障性项目清单,保障性并网项目需配置一定比例储能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冀北电网20% 2h,南网15% 2h),项目单位需出具承诺配置储能并与风光项目同步投产。

 

中央层面
✪ 文件名称:《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 发布时间:3月15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政策要点:立项重点方向氢能方面,包括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其他六项。

✪ 文件名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时间:3月16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相关政策要点:
1、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装备制造。包括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碱性电解槽、PEM电解槽、SOEC电解槽、AEM电解槽、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装备,以及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固态、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形态的氢储运所需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长管拖车和管束式集装箱、管道、氢气阀门等装备制造。
2、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氢电耦合、氢气安全高效储存、加氢站、氢燃料电池运行维护、氢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发电和氢能应用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 文件名称:《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发布时间:4月21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 相关政策要点:氢能领域重点完善全产业链技术标准,加快制修订氢燃料品质和氢能检测等基础通用标准,氢和氢气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氢密封、临氢材料、氢气泄漏检测和防爆抑爆、氢气安全泄放标准,供氢母站、油气氨申综合能源站安全等气能安全标准,电解水制氢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标准,炼厂氢制备及检测标准,氢液化装备与液氢储存容器、高压气态氢运输、纯氢/惨氢管道等氢储输标准,加氢站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和设备标准,燃料电池、冶金等领域氢能应用技术标准。

✪ 文件名称:《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 发布时间:8月8日
✪ 发布主体: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在基础与安全方面,主要包括术语、图形符号、氢能综合评价、氢品质、通用件等基础共性标准以及氢安全基本要求、临氢材料、氢密封、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氢安全通用标准,是氢能供应与氢能应用标准的基础支撑;
2、在氢制备方面,主要包括氢分离与提纯、水电解制氢、光解水制氢等方面的标准,推动绿色低碳氢来源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3、在氢储存和输运方面,主要包括氢气压缩、氢液化、氢气与天然气掺混、固态储氢材料等氢储运基本要求,容器、气瓶、管道等氢储运设备以及氢储存输运系统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安全、高效氢储运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4、在氢加注方面,主要包括加氢站设备、系统和运行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加氢站安全、可靠、高效发展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5、在氢能应用方面,主要包括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氢气锅炉、氢燃气轮机等氢能转换利用设备与零部件以及交通、储能、发电核工业领域氢能应用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氢能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安全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指南》明确了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部署了核心标准研制行动和国际标准化提升行动等“两大行动”,提出了组织实施的有关措施。

✪ 文件名称:《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8月22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
✪ 相关政策要点:绿氢减碳示范项目包括:低成本(离网、可中断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先进安全低成本氢储存.运输装备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研发制浩与规模化示范应用,纯烧、掺烧气气燃气轮机研发制浩与示范应用,氢电耦合示范应用等。


地方层面
✪ 文件名称:《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1月17日✪ 发布主体: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策要点:
1、资质方面,加氢站投入运行前应按规定完成相关的资质证明和安全评价报告,经过消防审验和防雷检测等相关方面的安全验收台格,依法取得氢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2、加氢站运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管理程序的内容,确保站点运行安全。

✪ 文件名称:《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月20日✪ 发布主体: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要点:氢能与储能,突破超高压或深冷氢能储运、高效催化剂、氢燃料电池、电化学储能等前沿技术,发展高效制氢、储氢、用氢产品,加快在智慧交通、绿色化工等领域应用,推动多能互补。

✪ 文件名称:《关于加强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3月7日✪ 发布主体:浙江省住建厅
✪ 政策要点: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氢走廊”,有序建设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全省加氢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加氢站不少于50座。各地应强化设施规划布局,加氢站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确需调整的,应组织开展专项论证,确保项目可实施、能落地。

✪ 文件名称:《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3月20日✪ 发布主体: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要点:
1、发展氢储能等技术:开发质子交换膜电解水、阴离子膜碱性电解水、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水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关键技术,提升高压储氢材料与工艺水平,发展低温液态储氢、有机溶液储氢、固体合金储氢等储运技术,研制相关制备、转换、储运设备,提高氢储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持续攻关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加速催化剂、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双极板、膜申极等核心材料和器件的国产替代。
2、培查发展电解水制氧设备产业,结合申解水制氢技术路线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按照多元布局、样次发展、引育并重的店则,支持省内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提升产能规模,加快推进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装置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阴离子膜碱性、高温固体氧化物电解水制氢创新性企业装备研制和中试生产。
3、探索氢储能等试点应用:加强与国内外风光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和国家级化工生产基地合作,引导氛储能产业链企业参与绿氢及绿色甲醇生产基地以及甲醇、液氢、液氨、有机溶液等储运基地建设,推动新型储氢技术与传统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链摆合发展。

✪ 文件名称:《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2月7日
✪ 发布主体:山东省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探索推动烟台海阳复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门等试点项目重点打造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
2、加快能源科技创新:聚焦氢能等重点领域,推动 50 项左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

✪ 文件名称:《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年重点工作任务》
✪ 发布时间:3月7日
✪ 发布主体:山东省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围绕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一批前瞻性、战路性前沿科技项目,重点推动化石能源绿色发和清洁利用、新型电力系统、氢能、新型储能、大容量风电、先进核电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攻关。5)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快氢能创新应用,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加快推动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协同推动“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构建氢能产业“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应用生态。
2、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推进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等氢能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氢能产业链。7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创新打造风光氧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氧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着力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

✪ 文件名称:《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1月3日✪ 发布主体: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政策要点:
1、发展目标方面,到 2025 年,氢能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形成有规模有效益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
2、在高效氢气净化和氢燃料电池催化材料、大容量高压气态储运装备氏温真空液氢储运装备、大规模氢(复)储能与发电调峰、管道输复和天然气掺氨等领域实现技术空破。

3、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形成供需平衡的供应网络体系。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20万吨/年左右的制氢、储氢基地,建成一批氢气充装站及加氢站,开展短距离气态配送体系、长距离液氢输送和管道输氢综合互补的输氢网络体系建设。
4、完成多元化应用示范,初步实现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涵盖工业、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应用全面发展,示范巧目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达到一定规模,绿氢与其他应用领域协同耦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氢能在各行业减碳作用明显,减少碳排放200万吨/年左右。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 文件名称:《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1月12日✪ 发布主体: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能源局
✪ 政策要点:
1、近期(2022-2025年):氢能产业培育期。基本建成适合我省特色的氢能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应用示范渐次落地绿氢装备制造实现零的突破,产业基地初显雏形,氢能产业培育初见成效。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4万吨左右,建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燃料电池车运营数量不少于150辆,矿区氢能重卡不少于100辆,建设3-4座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在化工、冶金、能源等领域开展绿氢示范应用。引进或培育10家氧能企业,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35亿。
2、中期(2026-2030年): 氢能产业成长期。产业链趋于完善,初步建立氢能产业集群,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氢能汽车规模超过100辆,加氢站(包括合建站》超过15座,力争建成1个园区内天然气管线掺氢示范项目。引进或培育50家氢能企业,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60亿元。
3、远期(2031-2035年):氢能产业壮大期。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制取、储运和应用一体化发展产业集群,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实现绿氢在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大规模应用,远距离纯外输管道规划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引进或培育氢能企业超过100家,绿氢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0亿元。

✪ 文件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3月3日✪ 发布主体: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政策要点:
1、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推行氢能生产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氢能利用与煤化工耦合的创新发展模式,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建设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绿氢对原料的清洁替代。优化布局用氢制备、储运和加注等基础设施,开展天然气掺室试点,支持具备制油或制氢条件企业,优势互补联合建设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力争建成10座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氧站,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
2、打造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区。建设绿氧规模化生产基地,有效整合风电、光伏发电、低谷电力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推动绿氢耦合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等项目,推动灰氯转绿、以氧换煤、绿氢消碳。


✪ 文件名称:《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4月24日✪ 发布主体: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策要点: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初步构建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推动建立集绿氢制、储、运、加、用为一体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1500辆以上。适度超前部署建设一批加室站。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以绿氢产业为主攻方向,推动能源结构实现清洁低碳绿色转型,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 文件名称:《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1月3日
✪ 发布主体: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
1、开展氢能产业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全省氢能产业布局,打造“轴、一带、三线”氢能产业发展核心地带支持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城市联合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加强氢储能研发应用。
2、氢能产业技术攻关。鼓励开展高效电解水制氢、生物质制氢等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鼓励超高压气态储运氢、固态夜态材料储运氢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依托航空航天技术优势,探索大规模任温液态储运氯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支持氢气压缩机、储氢瓶/罐及加氢站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中央层面
✪ 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1月18日
✪ 发布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生产,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鼓励开发先进适用的智能光伏组件,发展智能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加大对关键技术装备、原辅料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安全便捷的户用智能光伏系统,鼓励发展光伏充电宝、穿戴装备、交通工具等移动能源产品。探索建立光伏“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加快构建光伏供应链溯源体系,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3月20日
✪ 发布主体: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相关政策要点: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 文件名称:《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发布时间:4月14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
1、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
2、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3、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1.6亿千瓦左右。

✪ 文件名称:《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6月2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试点范围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 (市) 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1年。

✪ 文件名称:《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 》
✪ 发布时间:6月2日
✪ 发布主体: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 发布时间:8月3日
✪ 发布主体: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相关政策要点: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 文件名称:《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
✪ 发布时间:8月22日
✪ 发布主体: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相关政策要点: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新能源领域,研制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标准,优化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研制光储发电系统、光热发电系统、风电装备等关键设备标准。

本文参考来源

1、公众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2、公众号:充电桩管家 ◉





———————————————
大 合 新 能 源
能源可持续 世界更美好
Sustainable Energy Greater Life
 

 
标签: 陕西能源平台
打赏
 
更多>同类能源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能源资讯
点击排行